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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視財經(記者 黃曉麗)為有效防范化解風險,保護消費者權益,推動互聯網保險業務高質量發展,中國銀保監會起草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監管辦法(征求意見稿)》。日前,向社會公開征求意見。 《辦法》明確了“互聯網保險業務”的定義,即“保險機構依托互聯網訂立保險合同、提供保險服務的保險經營活動。”同時滿足以下三個條件的保險業務,即為互聯網保險業務:一是保險機構通過互聯網和自助終端設備銷售保險產品或提供保險經紀服務;二是消費者能夠通過保險機構自營網絡平臺的銷售頁面獨立了解產品信息;三是消費者能夠自主完成投保行為。 《辦法》強化持牌經營原則,即互聯網保險業務應由依法設立的保險機構開展,其他機構和個人不得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保險機構開展互聯網保險業務,不得超出該機構許可證(備案表)上載明的業務范圍。《辦法》所稱的保險機構,包括保險公司(含相互保險組織和互聯網保險公司)和保險中介機構。 對于非保險機構打擦邊球、涉嫌非法經營互聯網保險業務的情況,《辦法》明確規定,劃定了紅線:一是不得提供保險產品咨詢服務;二是不得比較保險產品、保費試算、報價比價;三是不得為投保人設計投保方案;四是不得代辦投保手續;五是不得代收保費等行為。 轉載請注明央視財經 (編輯 張彩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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